事关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时间:2025-12-31 13:52 来源:十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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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主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合法经营。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优惠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

三、规范宣传,合规经营。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引证内容须表明出处,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促销类广告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四、公平竞争,有序经营。各经营主体要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杜绝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业宣传与标识使用要恪守真实合规要求,不搞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杜绝冒用他人标识、混淆品牌来源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网络经营主体要自觉规范直播带货、平台运营等线上经营行为,防范刷单炒信、虚假流量、直播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五、节能环保,绿色经营。商品包装设计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禁止过度包装,让包装回归本源。杜绝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杜绝货卖一张“皮”的过度包装现象,重视产品品质的管理和提升,并积极开发使用绿色、简约包装,当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要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倡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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