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市发布《关于丹江口市城区设立交通秩序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对丹江口城区相关路段进行严格管控,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公告如下:
一、人民路、均州一路、丹江大道、沙陀营路、石家庄路、水都大道、丹二路、和平路等8条道路为丹江口城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
(一)人行道上禁止机动车停放(依法施划停车泊位的除外),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有序、车头向外、整齐停放(禁止僵尸车、逆向车停放)。
(二)道路上允许停车路段,机动车需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规范停放,禁止僵尸车、覆盖车衣车、逆向车停放(逆向停放车辆按照违停处罚)。
二、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严管路段违法停车证据照片采集不受停放或临时停车时间限制(即:采集违停车辆证据照片后立即上网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三、城区其它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在下列情形的路段、区域违法停车,参照严管路段予以管理:
1、压占人行横道线、网状线、消防通道、公交站违法停车的;2、逆向停车、横向停车逃避电子警察的;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4、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且不予实施处罚,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丹江口市城区严管路段起止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变化情况,适时对严管路段进行调整并及时发布。
编辑: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