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强 通讯员 闫晗)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师永学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卢熹昌、师利龙,党组成员、秘书长韩俊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山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师永学以“学《条例》 明《条例》 守《条例》”为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他指出,条例修订内容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的统一、严管和厚爱的统一、坚持纪在法前和促进纪法贯通的统一、紧盯重点问题和推进全方位治理的统一。
师永学强调,要强化严守政治纪律的行动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不拖延、不打折;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抓到底、抓到位;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绕道、不变通。坚持为人民行权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纪律规范和国家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乐交诤友、善交益友、不交损友,涵养静气、正气、浩然之气,弘扬良好家风,注重言传身教,引导亲属子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