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风客户端
十堰广播电视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
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地方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编辑:陆兴敏
工业和信息化部赴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智驾“小蓝灯”不合规或被禁用?专家详解
国际巨头,宣布再裁员5000人
夏季高温警惕车辆自燃 正确灭火方式请记牢
2030年我国新能源重卡保有量将突破16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