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东风实验幼儿园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张湾区东风实验幼儿园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陕西路。此次申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6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科教用地,总建筑面积:4649.81平方米(新建幼儿园建筑面积4567.81平方米,保留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82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232.91平方米(新建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4150.91平方米,保留公共卫生间计容建筑面积82平方米),容积率0.70,建筑密度24.27%,绿地率30%,停车位10台。建筑风格及色彩:现代风格、以白色为主色调辅以明快色彩进行点缀(详见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该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鄂(2022)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1548号《不动产权证书》;
5.(十自)规条字〔2022〕第65号《用地规划条件》;
6.十规咨[2022]11-028《建设项目论证报告》;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王晓伟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建筑单体图纸”
(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