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余雪斐 陈静 梁娇 郭星 李小燕 李舒怡)近日,张湾区创文办联合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野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多起张贴“野广告”的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
7月5日,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云南路与罗家巷交汇处有人随意张贴写有“吉房出租”字样的“野广告”。执法人员遂沿线追踪,最终在一隧道口,现场查获正在张贴广告的马某。当天下午,马某来到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受处罚。
7月25日,车城路街道人民广场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王某在广东路三公司大院内乱张贴营销广告,遂联系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通过追呼的方式找到了张贴广告的王某。7月29日上午,王某来到车城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受处罚。
7月29日,汉江路街道联合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汉江南路有人随意张贴写有“急招普工”字样的“野广告”。执法人员遂沿线追踪,最终在某小区楼梯道内,现场查获正在张贴广告的李某。当天下午,李某来到张湾区汉江路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接受处罚。
7月29日,张湾区车城路街道车城西路社区联合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东岳分局综合执法中心开展“大排查、大清理”整治活动。在车城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张贴“野广告”,执法人员立即上去制止,责令其立即清理张贴的“野广告”。
针对以上几人随意张贴“野广告”的行为,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别处以罚款。
张湾区创文办在此向广大市民呼吁,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来,不张贴、不分发“野广告”,发现乱贴乱涂“野广告”行为,敢于及时制止、纠正,共同创建和谐美好家园。
编辑: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