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余雪斐 陈静)为进一步加强《张湾区突出不文明行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宣传与落实,张湾区创文办不定期对辖区内不文明行为进行督导,特别针对横穿马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丢烟头、不戴口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大岭路存在随地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
公园路存在横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
公园路六堰人民广场公交站台存在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
公园路建设银行门口存在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蓝山郡小区门口前人行道存在不戴口罩的不文明行为。
针对以上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立即上前进行劝导,并根据《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在此,呼吁市民朋友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我们成为创文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监督者,共同努力,美化我们的城市,美化我们的家园!
编辑:思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