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十堰两男子被刑事拘留!

时间:2022-04-21 21:00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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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聂劲松)随着天气逐渐炎热,丹江口市凉水河镇辖区内库汊众多,鱼类资源丰富,深受钓鱼爱好者青睐,同时也引来大量不法分子妄图使用非法手段捕捞水产品,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丹江口市公安局凉水河所加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打击处理力度,依法从严办理一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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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晚10点,凉水河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晚上有人在江口村赵家沟附近水域使用活泥鳅打窝捕捞野生鱼,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联系驻村辅警一同前往事发地,因夜黑风高能见度极差,赶到现场后嫌疑人分散逃窜,民警当场缴获泥鳅5桶,野生白鱼9条,红尾巴3条,鱼竿、渔网等若干,民警对捕鱼工具当场收缴,同时将捕捞上来的鱼拍照取证后放归库区。因此地道路崎岖,且仅有一条山路进出,民警觉察到路边停靠的一辆白色车辆疑似嫌疑人使用,透过车窗发现其后备箱有渔网、鱼钩及换掉的布鞋,民警立刻对车辆拍照,一方面将照片传回所内确定嫌疑人身份,另一方面决定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蹲点抓捕。经过近4个小时喊话蹲守,在凌晨3点,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叶某和汪某抓获,通过连夜突击审讯,2名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拟准备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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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勿为蝇头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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