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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28 12:35 来源:十堰广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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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引才20人

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竹办发〔2017〕27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目录》)。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在我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

三、引进扶持政策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解决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政策免租金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3.生活补贴:在签订的服务期内,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4.安家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竹山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

5.职称评聘:引进人才可优先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定后优先予以聘用;

6.家属安置:优先解决聘用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

7.享受“武当人才卡”相应待遇

其他待遇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竹办发[2017]27号)具体落实。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参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4月22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上中旬集中完成,7月中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引进全过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各个环节均通过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和竹山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对照《岗位目录》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如实填写《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报考岗位主管单位电子邮箱:

①《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或扫描件),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⑤湖北籍考生提供家庭户口薄复印件(扫描件)

⑥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佐证资料(扫描件)。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上报县委人才办。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可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今日竹山网公布。面试前,在今日竹山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人员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详见上款)。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

3.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制定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理论答辩、实践操作、现场授课等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4.考察。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留竹意愿等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组织考察合格者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6.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手续办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竹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4212380。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4223662、0719-4225735、0719-4226960。

附件:

1.《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xls

2.《2022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3.《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pdf
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2日

具体岗位,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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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图)

竹溪最新招聘25人

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共招收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5名,战斗员20名,主要从事一线执勤和灭火救援等工作,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站。

二、职业发展前景

消防救援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授旗并致训词的光荣队伍,作为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始终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分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等级、薪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工作能力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重点培养、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男性,具有中专及以上相当学历即可,战斗员年龄18至35周岁,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大于3年)。

6、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有车辆维修、驾驶证C照以上、工程技术、通信、体育、厨师等专业技能(具有相应资质)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3月25日(备注:本次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每1-2月集中组织一次招聘,分批次录用和培训上岗。

2、报名地点: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鄂陕大道)值班室进行现场报名。咨询电话:2729614(消防大队值班室)、15272285431(十堰市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王经理)。

3、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所提供资料将进行审查。

(二)初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俯卧撑。面试在消防大队进行。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初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报名人员需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中培训: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开展2个月的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签订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采用轮休制,工作5天休息2天,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正式工资为3600元/月/人以上(缴纳“五险”后),持有相关国家认证技能证书可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增资,并根据工作年限进行适当调整(全日制大专及退役士兵、消防员入校时间及服役年限可计入首次定级)。

三)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其他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二)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免费发放服装、被装。(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以上时间及事项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十堰市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其他未尽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022年3月25日

编辑:董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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