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喻波 实习生 江吾悦 特约记者 李明国)捡到手机据为己有,进行盗刷消费,结果被警察找上门。12月24日,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柏林派出所通过“情指勤舆”一体化,成功为村民曾某忠找到遗失的手机,追回损失462元。
12月14日,柏林镇二组曾兆忠带孙子广场遛弯,将手机给小孩玩,回家后发现手机丢失了。12月16日,曾兆忠又新买了个手机,办理了先前的号码,在重新登录微信时,发现手机微信里的钱“被支付”462元。他迅速赶到柏林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根据消费记录锁定消费时间和地点,与经营单位取得联系,通过“情指勤舆”一体化很快就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并取得联系。
12月22日晚,盗刷手机涉嫌盗窃嫌疑人吴某被民警叫到柏林派出所。据吴某交代,15日清晨才知道前晚儿子在广场捡到一部手机,手机没有设置密码,当时压根就没有想到寻找失主或交公。在翻看手机过程中,发现手机微信中还有700多元。中午在超市购物时,抱着侥幸心理用捡来的手机刷了55元,随后又用捡来的手机先后两次刷卡购物,总计消费462元。
“在盗刷时他心里特别害怕,毕竟这不是自己的东西,刷卡时就是像做贼,最终贪念作怪,报侥幸心理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非常后悔。”吴某说道。
目前,吴某因盗窃他人财物将面临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为了信息及财产安全,手机必须设置密码防护,且手机解锁的数字密码和手势不要过于简单,最好采用“指纹”“虹膜”“面部”等高级别生物认证。倘若不慎丢失手机,应立即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码,并拨打支付宝、银行等客服热线,冻结手机网银、在线支付的使用。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