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一条“江苏女辅警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当晚,江苏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回应称:该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灌南法院:女辅警性敲诈案判决书从网上撤回
(2020)苏0724刑初166号许艳敲诈勒索一案,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并将判决书送达给许艳,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
此前报道
3月12日,江苏连云港一名女辅警敲诈案引发广泛关注。据江苏灌南县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20)苏0724刑初166号》显示,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一名女辅警许某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先后以怀孕等为由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一审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判决书显示,与许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9人中,3人为灌云县公安局下辖派出所所长,1人为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4人分别为时任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灌云县陡沟卫生院副院长、灌云县陡沟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仅1人非公职人员。据@紧急呼叫、封面新闻多家媒体消息,灌云县委政法委回应称,政法系统涉案公职人员均已被处理。灌云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转达县纪委的回复称已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
编辑:李亚光